政院修法授權地方「停徵」特定項目娛樂稅! 稅率減半盼價格回饋消費者

政治 黨政要聞
2024/09/19 19:47
法亞施 文章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調降藝文活動、競技、舞廳舞場等娛樂稅率上限,也授權地方政府得停徵電影、演唱會、體育競賽的「娛樂稅」,相關修法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希望修法通過後,地方政府能努力跟娛樂產業溝通,讓價格適當回饋消費者。政院提供 zoomin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希望修法通過後,地方政府能努力跟娛樂產業溝通,讓價格適當回饋消費者。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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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是地方政府針對娛樂設施、場所及活動所課徵的稅目,去年度各地娛樂稅收共18.9億元。現行《娛樂稅法》明定各類型活動的稅率上限,比如電影票價所徵收娛樂稅不得超過60%、國片不得超過30%;演唱會、舞蹈、魔術、技藝表演所課娛樂稅率不得超過票價30%;戲劇、音樂演奏、舞蹈表演的娛樂稅不得超過5%。

場所、設施部分,舞廳、舞場所課娛樂稅不得超過100%;撞球場不得超過50%;保齡球館,最高不超過30%;高爾夫球場,最高不超過20%。

行政院會今通過財政部擬定《娛樂稅法》第2、5條修正草案,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需要、特定政策目的及衡酌財政狀況,停徵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課稅項目的娛樂稅。

並且調降部分課稅項目的法定稅率上限,比如電影從60%降到15%,演唱會從上限30%降為15%,音樂會從5%調整為2%,競技比賽從10%降至5%,舞廳或舞場稅率上限100%變成50%,高爾夫球場的娛樂稅率則未調整。

政院修法,調降各類娛樂體育項目的娛樂稅課徵上限。 zoomin
政院修法,調降各類娛樂體育項目的娛樂稅課徵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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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在政院記者會表示,財政部跟地方政府溝通過非常多次,大家都覺得不宜廢止娛樂稅,因此這次修法未從廢止的方向處理,我們希望讓地方政府斟酌經濟、產業發展狀況及財政狀況,自行決定對某些特定的娛樂活動給予娛樂稅減免或停徵。停徵部分,地方政府則須決定停徵的年限。

李指出,很多藝文活動,地方政府現已依照《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給予娛樂稅減半優惠,另外也給予藝文展演場地費用減徵;而競技比賽方面,籃球、職棒等比賽多屬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組織團體所舉辦,依照現行娛樂稅法第四條規定,公益社團或財團組織舉辦的各種娛樂收入作為事業用,免徵娛樂稅。

李慶華說明,這一次娛樂稅修法是另外授權地方政府停徵權限,賦予地方財政自主決定權,若財政不佳,也可以不停徵。

至於藝文娛樂產業票價會否因娛樂稅率減半而調降,李回應,娛樂稅調降後,希望地方政府能努力跟娛樂產業溝通,讓價格適當回饋消費者,「不過娛樂活動價格是市場機制,民眾重視的應該是娛樂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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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娛樂稅 # 行政院 # 立法院 # 財政部 # 地方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