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1.0|孫安佐30萬交保責付孫鵬! 律師揭法律意義

律師/蘇家宏

社會 法庭
2024/06/20 12:34
優加奈 文章

孫安佐幾天前跟經紀人帶著「瓦斯火槍」到信義區,目前住家遭搜索移送地檢署複訊並交保責付給父親孫鵬,引發大家關注。究竟交保、責付是什麼?瓦斯火槍又是否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孫安佐因和經紀人帶著瓦斯火槍前往信義區,昨遭檢警搜索,檢方諭令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責付父親孫鵬。(左,中央社/右,翻攝孫安佐IG)
孫安佐因和經紀人帶著瓦斯火槍前往信義區,昨遭檢警搜索,檢方諭令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責付父親孫鵬。(左,中央社/右,翻攝孫安佐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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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有「瓦斯火槍」未必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瓦斯火槍」的名稱上有槍,但未必是法律上管制的槍械,因為還要鑑定這把槍有沒有「殺傷力」,如果「瓦斯火槍」並非《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槍砲,或未達法定殺傷力的標準,單純持有未必有犯罪。就要看後續檢察官鑑定「瓦斯火槍」的結果。

 

2. 為什麼孫安佐可以30萬元交保?責付爸爸孫鵬?

如果孫安佐沒有逃亡的情事、也沒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也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或勾串證人的可能,這30萬元是作為擔保未來孫安佐可以在收到地檢署通知時,他可以如期到庭。

至於責付是指沒有必要羈押的情況下,請人能夠督促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隨時到場。由於孫安佐已經成年,檢察官應該是希望孫安佐的爸爸能夠協助孫安佐,確保孫安佐可以在檢察官傳訊時可以到場,所以才將孫安佐責付給孫鵬。

3. 看到孫安佐想到自己的孩子

我的孩子也喜歡玩樂福槍,在家中我們拿著玩具槍互相追逐槍戰,是孩子最開心的時光,如果我家孩子也要研發手槍,我是不是能夠給他足夠的支持?如果他就是有這樣的熱忱,是不是能激發出他的潛力,但又不能有所偏差。我只能盡力陪伴…再陪伴…,相信上帝會賜給孩子平安有意義的人生。

其實,我們可以給予孫安佐一家人適當的空間,因為行為是否違法,在法律上有判斷的程序與處置,更重要的是,在未來人生的發展,只要家人間彼此關愛與支持,相信會有平安幸福的未來。

(本文經律師蘇家宏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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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安佐 # 蘇家宏 # 責付 # 槍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