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案釀6死!5死者家屬申請「被害補償金」 各獲180萬元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寶林茶室中毒案從3月底爆發造成6名消費者中毒身亡,震驚社會。死亡個案中第一例和第二例初步認定與邦克列酸相關,其餘四案則是住院引發嚴重感染,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法務部保護司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協助5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另1名死者家屬則評估中,每人將可獲得180萬元。
台北地檢署已傳喚寶林茶室黎姓負責人、王姓分店店長、周姓主廚及胡姓代班主廚等人;檢察官諭令黎男等人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刑法過失致死罪偵辦。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表示,依個別家屬的需求,陸續提供緊急生活扶助金及訴訟援助,目前已協助5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另外1名死者家屬仍在評估中。
消基會啟動團體訴訟
消基會也在6月啟動寶林茶室團體訴訟,呼籲受害人及其家屬給予消基會「權利轉讓書」,針對百貨公司、美食街、寶林茶室、廚師請求賠償,初估總求償金額破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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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犯罪被害補償金?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因犯罪行為導致死亡者的遺屬,或是重傷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可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犯罪犯罪補償金」分成四種金額不一,分別是遺屬補償金180萬元;重傷補償金80萬元至16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10萬元至40萬元;境外補償金20萬元。
犯罪被害補償金必須在自知有犯罪被害時間起的5年內提出,若案件發生超過10年就無法申請,申請手續可透過犯保協會協助,提出申請後,將由地檢署的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會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