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沒車牌連撞2車急落跑!「肇逃殺手」出手讓他栽了 追查過程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蘇姓男子,年初駕駛未懸掛車牌的自小客車,與機車發生碰撞,雖停車查看騎士傷勢,卻趁機棄車逃逸,有「肇逃殺手」封號的交通分隊警員陳慶同受理後,查詢車身資料,發現車主已過世,經調閱救護車行車記錄器並擴大調閱路口監視器比對,歷經一個月鍥而不捨調查,將蘇男追查到案,他供稱,當天試駕停放多時的零件車,不慎撞及路旁車輛及騎士,因周邊無監視器,才心存僥倖逃逸,如今不但將面臨罰款,還被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

台中市南區慶順二街在年初發生自小客與機車碰撞事故,轄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到場,發現肇事車輛竟是一輛無牌照的小客車,而駕駛人早已不見蹤影,經訪查騎士及附近民眾得知,該車先是在右轉時不慎擦撞路旁停放的計程車,未做停留便逕自離去,隨後又在迴轉過程中與機車發生碰撞,肇事駕駛雖短暫停靠路邊查看騎士與乘客狀況,卻在救護車抵達之際,藉故返回車上拿取物品,趁亂徒步逃逸。

處理此案的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慶同,素有「肇逃殺手」封號,他先從留在現場肇事車輛的車身號碼著手,卻發現該車因原車主過世,牌照早已註銷,經鑑識人員比對跡證亦無所獲,陳員對此並不氣餒,多次查訪附近店家及修配廠,雖仍無從得知肇事駕駛為何人,卻發現該車已停放於重劃區許久,也推測出車輛可能的停放處,研判駕駛人當天應是騎車或開車前來此地,惟現場因監視設備不足,調查一度受阻。

儘管案件陷入膠著,陳員仍不願輕言放棄,他回想起事故當天,救護車曾到場協助機車騎士與乘客,遂行文請求消防局提供當時的救護車行車紀錄器畫面,果然在影片中發現一輛可疑的機車出現在警員鎖定的停放處,根據車牌擴大調閱監視器,歷經一個月努力鎖定31歲蘇姓男子身份,並至其住處將他追查到案。

蘇男看到警方找上門,深感不可置信,他坦承因擔心自己購買的零件車長期未使用會損壞,特地借來「電霸」發動車輛並在重劃區內試駕,途中接連撞上計程車與機車,他肇事後內心惶恐不已,發現周遭沒有監視器,遂心存僥倖選擇落跑,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最終卻仍栽在警方鍥而不捨的追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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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完成相關肇事處理程序後,將蘇男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號牌經車主死亡註銷仍行駛於道路」開罰,並依《刑法》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長吳念蓉表示,陳慶同長年投入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自始都保持著高度熱忱,對於追查肇事逃逸案件更是永不放棄,經常利用勤餘時間前往事故現場查訪,從科學鑑定到地毯式搜索,抽絲剝繭讓真相水落石出,這樣的執著與熱忱,也讓他贏得「肇逃殺手」的稱號。警方也提醒,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應主動聯繫警方與當事人,切勿存有僥倖心理任意逃逸,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車牌,如號牌已遭註銷,仍違規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得處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緩;《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