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休旅車闖紅燈撞傷騎士 畏罪落跑還裝傻!下場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駕照遭吊銷的莊姓男子,昨天(23日)深夜違規駕駛休旅車上路還闖紅燈,遇警方攔查加速逃逸,過程中還撞上2名機車騎士,最後仍不敵警方鍥而不捨攔阻乖乖受檢,莊男當下裝傻稱「我有撞到人嗎?」警方除了對莊男開出3張罰單外,另依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昨天深夜11點多,台中市第六分局警員執行巡邏勤務,在西屯區黎明路與逢明路口,目擊25歲莊姓男子駕駛休旅車闖紅燈,立即開啟蜂鳴器示意停車受檢,莊男非但不停車,還加逃逸,在路口紅燈右轉時,撞上游姓男子(22歲)騎乘的機車,造成游男及後座搭載的孫姓女子(22歲),全身多處擦挫傷及骨折,經送往澄清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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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男肇事後仍繼續逃逸,在警方鍥而不捨追捕,最後在福科二路101巷口與福科二路口攔下,警方質問「你剛撞到人怎麼不停車?」莊男竟裝傻反問「我有撞到人嗎?」警方對其進行酒測,並無酒精反應,才發現莊男因駕照遭吊銷,無照上路。
警方表示,針對莊男違規行為,已依規定開出三張紅單,另外莊男拒檢、肇事逃逸等行為,已觸犯刑法過失傷害與公共危險罪嫌,訊後函送台中地檢署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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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吊銷駕照仍駕駛汽車,處4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款:第53條第2項紅燈右轉,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第62條第4款: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後逃逸,處6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致人傷害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同法185-4公共危險罪,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而肇事逃逸,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