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再爆綠能案!議長黃凱、建設處長等21人涉案 縣長張麗善說話了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綠能光電弊案,今(4日)天上午兵分40路、動員上百名幹員南下雲林,搜索雲林縣議會、縣政府及無黨籍議長黃凱住處等處所,黃凱以被告身分並帶回,與綠能廠商及縣府員工等21人進行偵訊,全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縣長張麗善隔海聲明,全力配合調查。
中央社報導,新北地檢署今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上百名幹員南下雲林,兵分40路搜索雲林縣議會、縣政府及議長黃凱住處等處所,下午約談黃凱,稍晚才會北上送檢方複訊。除了黃凱和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被帶回外,雲林縣建設處2名承辦員也被帶走。
縣長張麗善隔海聲明
目前人在日本的雲林縣長張麗善透過新聞處發表聲明,尊重檢調機關的調查職權,相關案件現已處於偵查程序之中,不便評論。
張麗善已責成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人員均需配合司法調查,也希望司法機關能透過公正嚴謹的司法程序,盡速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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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議長才涉案遭訴請辭
檢調持續偵辦綠能光電業者涉勾結民代弊案,國民黨籍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新台幣2000萬元,雲林地檢署去年7月底依貪污罪等罪嫌將沈起訴,去年10月沈宗隆以個人生涯規劃為由,宣布請辭議長。議長補選由無黨籍黃凱勝出。如今黃凱等人也涉案,遭新北檢調搜索約談。
雲林縣前口湖鄉長林哲凌則向2家光電業者索賄,雲林地院去年5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林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前台西鄉長林芬瑩與丈夫丁文彬透過林姓男子向太陽能業者索賄,雲林地院去年5月判林芬瑩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丁文彬有期徒刑13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