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想「女變男」沒變性被拒!跨性別男打官司贏了 激動揭心聲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生理女「尼莫」2022年6月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為男性,卻因未摘除性腺器官被拒,「尼莫」提起訴願被駁回,因而打行政訴訟爭取權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天判「尼莫」勝訴,命戶政事務所應將「尼莫」的性別變更登記為男性。「尼莫」得知判決結果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這也是跨性別者在未進行手術的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獲判勝訴的第二例。
生理女想變男求「免術換證」被拒 打行政訴訟爭權益
提告爭取權益的「尼莫」是一名跨性別男性,雖是生理女,但從小就認知自己是個男孩,成長過程經歷過不少掙扎後,決定做自己,開始補充男性賀爾蒙,但「尼莫」過去曾經因為其他疾病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會有危及生命的風險,因此無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
「尼莫」於2022年6月間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被拒,提起訴願也被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尼莫」出庭時,拿出自己有性別不安的診斷證明書、精神科醫師診斷,以及長期施用賀爾蒙的處方箋等證據,並向法官訴說自己的故事,希望法官能同意「免術換證」。
律師揭全球22國可自由換證
律師許秀雯為「尼莫」主張,尼莫提出的證據已足證具有穩定的男性性別認同,且內政部函釋所設的手術證明與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針對性別變更登記。
許秀雯告訴法官,目前國際上約有50個國家或法域不要求性器官摘除證明(免術換證),其中約有20個國家不要求提出任何醫療或非醫療證明,且不需經法院判決就能自由換證,若加上4月剛通過新法的德國和瑞典,已有22個國家能自由換證,希望法院能在既有證據下,肯認尼莫的性別變更請求。
委任律師潘天慶也希望法院真實看見社會上存在像尼莫這樣,因為健康因素與經濟條件,無力符合性別變更要件高門檻的跨性別者,即使尼莫沒有手術和精神科鑑定,無礙於認定他的男性性別認同,應該承認他的性別變更請求權。
法院今天判「尼莫」勝訴,但目前尚未提供判決理由。
律師團肯定法官看到跨性別者處境
義務為「尼莫」打官司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謝孟釗,高度肯定北高行看到跨性別者不同的生命處境,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也期許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能尊重跨性別者權利與法院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一路陪同協助多名跨性別者的許秀雯律師也表示:「今天,我們有了一個很好的、開香檳慶祝的理由,這支香檳和它的萬千氣泡,是我們喜悅的淚和嘆息。因為內政部過時的強制手術要件,台灣有9成的跨性別者迄今無法換證,因此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
律師潘天慶也感慨,社會充滿對跨性別者的敵意,直到現在,仍有人主張性別概念只限於生理性別,恣意否定他人的性別認同,甚至惡意出櫃跨性別者,或用「惡意錯稱」的方式傷害跨性別者,令他無比心痛。他說,今天法院再次用判決肯定性別認同屬於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人格權核心,強調每一個人都享有性別自主決定權的此刻,希望這判決能夠還給當事人、以及所有的跨性別者應有的身分與尊嚴。
跨性別者爭「免術換證」勝訴有前例
事實上,2019年也有一名跨性別女性小E在未經變性手術的狀況下,向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申請性別登記「男變女」遭拒,小E提起行政訴訟,2021年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最終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未上訴,小E已成功變更性別登記,如今「尼莫」也獲判勝訴,成跨性別者爭取免術換證勝訴第二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