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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屋頂拼光電!經濟部編列40.8億預算 每戶最高獎勵30萬元

能源
2024/12/05 11:42
法亞施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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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拍板通過為期4年的「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針對屋頂面積小於1000平方公尺(302.5坪)的私有建築物,經濟部祭出每案最高30萬元的太陽能光電板設置獎勵補助,家戶申請流程簡化,僅需備5紙文件,經濟部明年起每年撥款10.2億,交由地方政府執行,地方政府可加碼獎勵。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記者會。施智齡攝 zoomin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記者會。施智齡攝

賴政府推動2050淨零轉型,積極開發綠電,立法院去年五月修正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建築物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入法。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
游振偉。施智齡攝 zoomin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 游振偉。施智齡攝

為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內政部擬設「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要求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築物屋頂「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須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預計年底前預告。

經濟部則針對屋頂1000平方公尺以下者,提出獎勵方案,行政院會今就該計畫案熱烈討論,院長卓榮泰裁示原則同意通過。卓指出,這是政府能源政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還有很大的推動空間,請內政部、經濟部跟地方政府持續溝通,對於未來執法作業和子法設定,再進一步討論,以助計畫推動。

經濟部表示,屋頂型光電推動成效佳,社會支持度高、環境爭議性小,因此規劃獎勵誘因,增加設置動能;針對私有建築物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302.5坪),增設太陽光電設備每kW(瓩)提供3000元獎勵金,每案最高30萬元,也鼓勵地方政府加碼設置獎勵。

「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規劃4年期程,經濟部每年編列10.2億,4年共40.8億元,透過地方政府來執行,經濟部會提供申請範例供地方政府參考;申請人僅需準備申請表、身分證明文件、設備登記文件、領據、存摺影本等五樣文件,建議地方政府於受理申請人設備登記時,得併同審查申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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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能光電 # 經濟部 # 屋頂 # 行政院 #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