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聲請解散統促黨? 內政部:這是對台灣民主自由的防衛性機制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夫婦,因涉嫌收受中國7400萬資金介選,遭嘉義地檢署依反滲透法起訴。內政部也將將聲請憲法法庭解散。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說,這次對台灣民主自由制度的防衛性機制,不能再容忍這樣系統性違法的政黨繼續下去。不過統促黨裏面成員若要重組新政黨,內政部還是依法審查,但無法重新成立一個名為「中華統一促進黨」的政黨。
馬士元稱尊重各政黨訴求
馬士元說,內政部尊重政黨之間的正當競爭或政治訴求,不論是統促黨或其他政黨都有政治訴求,這在台灣法律都有保障,但法律不保障政黨主要成員從事犯罪行為,這是最重要的紅線,必須讓台灣民主制度化下防衛性機制,不能繼續惡化下去。
馬士元說,前段時間包括香港民運人士在台灣也遭受到統促黨成員騷擾,這類行為已經超越政黨分際,基於這樣的理由,希望憲法法庭能接受內政部聲請,針對違憲事由進行審查,最後決定是否要解散政黨,而這也是內政部移送的第一個政黨。
內政部稱無法容忍違法政黨
馬士元強調,這是對台灣民主自由制度的防衛,不能再容忍一個集體系統性違法的政黨持續下去,政黨存在的目的是宣揚政治理念,和選舉獲得政治席次代表民眾來發聲,如果政黨一直處在不斷犯罪,不斷有各式各樣危害到國家安全的犯罪記錄,內政部基於政黨主管機關,「我們沒有辦法接受。」
至於統促黨成員後續能否重新組黨?馬士元說,組織政黨是人民權利,只要依照政黨程序,申請政黨組織,內政部一樣依法審查,因此無論是統促黨裏的成員,或其他人要申請新政黨,內政部還是依法審查,但無法重新成立一個名為「中華統一促進黨」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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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是否有其他政黨有類似狀況?馬士元說,目前觀察政黨中以統促黨情節最重大,其他政黨有類似情形也會關注,並不會只針對一個政黨。所有的政黨在制度運作下,能夠正常扮演政黨角色,內政部都會持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