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替郭台銘違法連署!周典論遭判4年 國民黨不開鍘原因曝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國民黨籍的屏東議長周典論,因涉違法替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收購連署書,今遭屏東地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對此,國民黨表示,由於周典論不服該案判決將上訴,加上本案尚未定讞,國民黨將視最後判決結果,再依處分規章規定處理。
叮囑「老鼠會拉人」成鐵證
屏東地檢署查出,周典論去年9月在住處交付500萬給潮州鎮長周品全,並叮囑要以「老鼠會方式拉人」,每10份連署書5000元,遭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但周典論則否認犯案,稱交付款項事要推動聯署人事、行政費用,但不被屏院採信,認為當時郭台銘並無選舉造勢需求,卻交付高達500萬現金給周品全運用,可以認定非單純使用之人事、行政費。
屏東地院最終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新臺幣50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6年;另外也扣案賄賂490萬1000元、周典論所有之手機1支及空白連署書1本均沒收。
周典論不服將上訴
對於今日判決,周典論表達遺憾,稱檢調將工作費用當成購買連數書的費用,且檢調偵辦內容也出現「上面指示」等對話內容,引發各界連想,但他仍相信司法是公平公正的,會委請律師提出上訴,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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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定讞後才處理
至於國民黨是否將開鍘,黨中央則表示該案是一審判決,且周典論不服該案將上訴,既然該案尚未定讞,依照本黨現行「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20條,本黨將持續關注本案審理進度,再視最終判決結果後,依照處分規程規定處理,以兼維黨紀及涉案黨員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