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手腳藏密錄器貼女同事狂偷拍!家人也受害 還偷拷貝扣案犯罪性影像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2020年在職時,在署內多間女廁與贓物庫裝密錄器,還將針孔夾在腳趾與拖鞋間,偷拍女同事裙底、胸部,另在家樂福、百貨公司、餐廳等場所犯案,離譜的是,林男另還在住處偷拍自己親屬,3年間偷拍80次,被害人多達21人。他辯稱罹患「窺視症」求輕判但法官不同意,最高法院2025年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刑3年6月定讞已服刑。
此外,林顥倫被查出侵吞士檢贓物庫裡的手機、筆電、針孔攝影機等物,甚至把其他偷拍案查扣的性影像存進自己USB,帶回家觀賞,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等罪起訴,一審先前判刑5年,高等法院考量他坦承犯罪,還捐20萬元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今改判4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