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公投懶人包|首場辯論明登場! 823投票門檻一文掌握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台灣今年5月邁入非核家園,全國發電主要仰賴燃氣、燃煤及太陽能等綠電,民眾黨提出「重啟核三」全民公投案,將於823跟第二波罷免併同舉行投票,立法院、行政院分別代表公投案正、反方,所派陣容包括(正方)和碩董事長童子賢、立委黃國昌、翁曉玲等人,及(反方)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政院前發言人林子倫、立委莊瑞雄等人,雙邊將在5場辯論會正面交鋒,而第一場訂於明(7日)下午3時登場。

台電位於屏東恆春的核三廠,1、2號機組去年7月、今年5月相繼除役,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認為,停止核電機組運轉,將墊高全國發電成本1千億元以上,民進黨政府力推的綠電,截至去年底僅佔總發電量11.9%,且綠電光電開發爭議多,因此提出「重啟核三」公投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未受監護宣告者,皆有「公民投票權」。而按勞動基準法規定,公投日為「放假日」,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可以放假1天、薪水照領;原本就不用工作的勞工,則不可額外要求放假1天。
事實上,朝野立委為了「核三延役」與否在國會多次交鋒,藍白陣營今年5月聯手修正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將核電廠運轉時間由現行40年,放寬延長至60年,前提是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無虞,審核同意經營者換發執照,始得繼續運轉。執政黨立委則主張應先處理核廢料問題,否則核電廠延役只會再產生更多核廢料。
朝野對於核電議題看法分歧,如今訴諸公民投票聽取民意,中選會將於8月7日下午、9日晚間、11日下午、13日上午、15日晚間舉辦共5場發表會、辯論會,供正、反方陳述意見。
立法院代表正方,行政院代表反方,正方代表依場次順序為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民眾黨主席、立委黃國昌及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反方代表則依序為台電公司董事長曾文生、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親子共學暖暖蛇共學團自學畢業生吳亞昕、出身屏東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莊瑞雄。

根據《公投法》第29條,公投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應達投票人人數的25%,該案才算通過。依同法規定,若公投案未通過,2年內不得再重新提出;若通過,經選委會公告後,權責機關應依照公投結果執行。
●投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點至下午4點。
● 投開票所:可自中選會「投開票所地點查詢」點擊查看。由於公投與下述7罷免案同日舉行,以下選區的選民到場後需分別領取「公投票」與「罷免票」。
1. 羅明才(新北市第11選舉區)
2. 林思銘(新竹縣第2選舉區)
3. 顏寬恒(台中市第2選舉區)
4. 楊瓊瓔(台中市第3選舉區)
5. 江啟臣(台中市第8選舉區)
6. 馬文君(南投縣第1選舉區)
7. 游顥 (南投縣第2選舉區)

注意事項
投票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並注意以下事項:
1. 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2. 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行徑: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以及有其他不正當行為者,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不退出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3. 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4. 禁止將公投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違者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5. 禁止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6. 禁止攜出公投票,違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7. 公投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應使用選舉委員會所製備的圈選工具圈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