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大股東互嗆|新勝3點反擊林伯翰:曲解濫用ISS報告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外資投票建議機構ISS日前建議外資股東在台新金及新光金股臨會對合併都投下贊成票,但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質疑ISS分析存在錯誤且忽略合併案關鍵議題,建議股東勿盲目跟隨,應投票反對合併。對此,支持新新併的新光金大股東新勝、臺灣新光實業今(29日)發3點聲明反擊,指ISS及Glass Lewis均為國際重要外部獨立投票建議機構,林伯翰先生惡意曲解濫用,企圖影響股東對合併案之支持實不可取。
新勝及臺灣新光實業指出,ISS及Glass Lewis均為國際重要的外部獨立投票建議機構,2機構業於9月27日正式出具報告,對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合併案給予「支持」意見,卻遭林伯翰先生惡意曲解及濫用,企圖影響股東對合併案之支持,實不可取。
第2,依新光金控與台灣金融指數過去10年股價表現,因新光金控長期經營不善,可知若未有本合併案,其漲幅表現一直遠低於大盤表現,故支持本合併案,才有機會讓股東投資價值持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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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新光金控進行本合併案的交易相對人為台新金控,非個別股東或董事,且本合併案的換股比例係一體適用於新光金控的全體股東,新光金控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股東不會因為本合併案而有具體權利義務之變動,不會因本合併案立即、直接取得不同於新光金控其他股東的權利或負擔義務,故不具有自身利害關係。且鑑於合併係為提升公司經營體質,強化公司競爭力,不致發生有害於公司利益之情形,新光金控董事無須迴避。詳細資訊請參新光金控113年8月22日所發布之重大訊息第26點,期盼各界勿再被不實資訊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