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比特幣賺翻!財政部要加強查稅 3個月內研議辦法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川普勝選加密貨幣應聲大漲,今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關切加密貨幣交易獲利課稅問題,財長莊翠雲表示,相關交易獲利本就要課徵所得稅,但因為是自行申報,坦承查核可以再強化,允諾3個月內研議相關辦法;賦稅署長宋秀玲則表示,目前國稅局有查核工具可運用,檢視數位化商品交易情形。
虛擬貨幣交易課稅難掌握
目前財政部對於個人買賣加密並課稅相關規定較模糊,經營業者會被課營業稅與營所稅,個人方面理論上應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納入個人所得稅,目前加密貨幣平台多設置在台北,其他縣市較少。
不過國稅局官員也坦承,若經過非正式平台交易,的確很難掌握課稅。此外,虛擬貨幣又涉及到洗錢防制的問題,要掌握的確不容易。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莊翠雲率相關局處首長列席備詢。
莊翠雲說:「我想既然第一個已經定義它不是貨幣,而是一個虛擬資產,是一個資產,那它的交易應該要課徵所得稅,那接下來就是我們要怎麼樣去查核,去做查核的部分,那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再來做研議。」
26家業者要繳營業稅、營所稅
對加密貨幣友善的川普,2度入主白宮,外界預期加密貨幣會在有利的監管環境中蓬勃發展,選後比特幣漲勢凌厲,上周一度飆破9.3萬美元刷新天價。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早質詢時關切台灣加密貨幣課稅問題。
莊翠雲表示,相關交易獲利要課徵所得稅,要如何查核,財政部會進一步研議。
列席的台北國稅局長吳蓮英表示,現在已向金管會完成申報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共26家,都有辦理稅籍登記,也有繳納營業稅、營所稅。
資誠會計師許祺昌建議,虛擬貨幣分功能型、證券型與貨幣型,建議可先聚焦在貨幣型,比如花2萬美元比特幣以8萬美元售出,針對獲利6萬美元課個人所得稅。若投資人在境外交易恐怕難課稅,但若是透過國內平台小額投資,有紀錄可循,未來有機會課到稅。
針對個人所得稅部分,宋秀玲指出,加密貨幣定性上不是貨幣,而是數位化資產,因相關交易而取得的所得額,適用現在稅法規定中的財產交易所得課稅,目前國稅局也都有查核工具可以運用,從其他資料來源,查數位化商品交易情形,檢視有無短漏報所得。
賴士葆追問,有無可能3個月內提出加密貨幣買賣所得課稅相關辦法;宋秀玲允諾研議。
現行稅法規定,國內營利事業投資人如果有出售或交換購買的虛擬資產,應依所得稅法規定,以收取的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計算損益,併計所得額,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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