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牙醫轟開放野雞大學!衛福部否認 外界質疑願持續溝通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波波醫師爭議燒不完,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布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國外學歷有11項情形不予採認,卻遭本土小牙醫聯盟質疑前門大開。衛福部今日(12/6)澄清絕無承認野雞大學學歷,本次細則修正僅是將學歷採認原則之相關規範移至施行細則,以提升法律位階,如外界仍有任何質疑,皆願意溝通。
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挨轟大放水
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長黃映綺說,《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案加入國外學歷採認原則,這是審核國外學歷醫牙畢業生是否具備醫師國考應考資格,把關國外學歷的第一道防線。原本2017年「學歷採認原則」限制波波要畢業自教育部認可的學校,新細則卻放寬成任何國外團體認可就可以,連野雞大學學歷都要承認。
黃映綺又指出,新條文不僅維持牙科可以用見習(站在旁邊看)抵實習(實際動手治療病人)時數的荒謬規定,甚至還要承認遠距教學、網路實習。原有的規定要求國外學歷生必須透過正常管道入學,新版卻改成只要公開招生和推薦就可以,等於讓免試入學的國際專班就地合法,新細則大放水就是把標準降低。
衛福部否認開放野雞大學
衛福部今日澄清,《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第2條及第10條至第12條,係依據教育部2015年修正發布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定明畢業學校應為已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本次配合上述規範作一致性修正,使國外學歷相關審查單位 (教育部、考選部)規定一致,依據過去教育部及考選部在學歷甄試及醫師考試資格之審查經驗,並無承認野雞大學學歷相關情事。
因災害應變遠距教學酌予採認
有關國外牙醫學系畢業學分之臨床見習、實習時數,衛福部表示,這是經2016年國內牙醫學院校及牙醫專業團體共識,並將牙醫學系課程內容及畢業學分數明定於「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若各界建議有調整需求,未來將再與牙醫學院校及牙醫專業團體研商討論。
修正條文第13條不予採認第2款,新增經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部分學分」,衛福部解釋,考量保障學生受教權,國內外皆有特殊情事(傳染病如:COVID-19、災害等重大變故)採遠距教學之應變機制,經審查符合但書情形下,仍予採認。
非常態招生或入學定義修正
修正條文第 13 條不予採認第10款「非經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衛福部說,因外國院校之入學方式多元,尚無一般常態招生方式或入學管道之明確定義,為避免不確定法律概念影響應試資格審議,爰修正文字為「未有對外公開招生及由公開考試、甄審、推薦或其他相當之方式入學」,報名應考人應繳驗招生簡章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學歷不予採認不得應考。
衛福部強調,本次《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僅是將學歷採認原則之相關規範移至施行細則,以提升法律位階,如外界仍有任何質疑,本部皆願意予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