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謝宜容涉5罪遭收押禁見!挪用就安基金送禮還圖利廠商 離譜犯行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勞動部吳姓公務員上月在辦公室輕生,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遭質疑霸凌害命,引發全民公憤,被記兩大過免職,還被爆料花公帑送禮、拿安定基金裝潢辦公室。新北地檢署簽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為被告,除偵辦她是否涉及瀆職等罪嫌,還查出謝女在北分署任職期間涉採購弊案,昨(10日)兵分22路搜索勞動部北分署、謝宜容住處等處,並約談謝女等23人到案說明,謝宜容今(11日)凌晨1時40分被新北市調查處移送新北檢,檢察官漏夜複訊後,清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政府採購法》等5項罪名將她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下午開庭後裁准羈押禁見。
新北檢指出,謝宜容等人辦理勞動部某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廠商差別待遇,林姓廠商於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自己的公司得標,透過該公司「量身打造」符合謝宜容個人偏好風格的辦公空間。
檢方查出,謝宜容另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之私人公關送禮之用,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昨約談謝宜容及北分署員工、廠商人員共23人,訊問後將謝怡容聲押禁見,法院下午開庭後裁准,法官參酌檢察官所提出相關事證,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侵占公有財物罪、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財物罪,以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全案另有林姓等12名被告,檢方已諭令各交保3萬元至18萬元不等。其餘10人為證人,複訊後請回。
凌晨移送複訊 戴帽、口罩低頭閃鏡頭
謝宜容凌晨被調查官帶進新北檢應訊時,刻意戴著棒球帽,口罩也拉高拉滿遮住面容,低頭閃避媒體鏡頭,記者們紛紛問她:「有圖利廠商嗎?覺得無辜嗎?有認罪嗎?」、「覺得是政治惡鬥嗎?有沒有什麼想澄清的?」也有記者問:「對過世的公務員感到抱歉嗎?」但謝宜容一路低著頭,不發一語,被調查官送進偵查庭。
謝宜容先前不只被爆霸凌,還被爆料拿公帑宴客、花上百萬元進行辦公室綠美化,甚至挪用就業安定基金,透過小額採購花費3.9萬元在辦公室裝軌道燈,24小時照明她種植的植物,導致北分署電費暴增55萬元。
據了解,新北檢偵辦此案,除了要釐清謝宜容是否有違背職務行為導致吳姓部屬死亡,另於日前調取資料後,發現北分署疑有採購弊案,因此昨發動搜索、約談。
公務員輕生亡 引爆霸凌風暴
勞動部北分署公務員上月4日在辦公室輕生亡,北分署長謝宜容被爆長期霸凌下屬,全案持續延燒,勞動部19日公布調查報告,雖認定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但並非死者輕生直接原因,甚至指她「目的良善」,僅將她調離主管職,引發各界抨擊。
勞動部隨後召開考績會,對謝宜容做出記兩大過免職的懲處 ,謝宜容則發聲明坦承曾咆哮下屬、情緒控管不佳、事後處理不當等錯誤,向死者及北分署同仁致歉,但也強調,勞動部行政調查指出死者的輕生原因,和她的領導管理無關,聲明再度引發眾怒,認為她撇清責任。
謝宜容遭列被告
新北地檢署上月21日簽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為被告,偵辦她是否涉及瀆職等罪嫌,並將她限制出境,另一方面,辦案人員也到勞動部,針對瀆職案請勞動部提供本案相關資料。
謝宜容22日錄製影片PO網,哽咽解釋這幾天神隱是因為非常悲痛,也非常自責,已深切檢討,因為個人的言行、領導方式、管理方式、溝通方式,以及跟別人互動的模式,造成這樣悲痛的事情,還有讓同仁在工作上,有心理的負擔、不安、恐懼跟擔心,「我非常非常的自責,我必須要跟大家鄭重的道歉」。
她另向北分署曾因她領導風格、情緒管理,導致心理負擔、恐懼的同仁致歉,哽咽說:「我會深切的檢討,配合調查、承擔責任,我再一次的跟所有的人致歉,對不起大家。」
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也因勞發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霸凌案下台,新任部長洪申翰在風波中上任,洪申翰上任後,霸凌案已重啟調查,結果預計本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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