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農業部不只霸凌!女分署長被控性騷男下屬 調查成立遭拔官調職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農業部繼5日傳出3名公務員遭霸凌案後,又有簡任11職等的分署長對男員工性騷擾,這名原在農業部北部某分署任職的已婚女分署長,被檢舉性騷擾一名已婚男下屬,下屬不堪其擾檢舉,經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女分署長降調為簡任第10職等非主管職務。《知新聞》致電這名被控性騷調職的前分署長,她否認性騷擾,並稱全案尚在調查審理中,不便透露細節,但農業部證實此事。
農業部同事對前分署長性騷擾遭懲處吃驚
據悉,這名女分署長從農委會(農業部前身)基層一路升上某附屬單位所長,升格後直接接任分署長,曾派花蓮、新竹等單位副主管,也多次代表農業部出國考察。據她的同事轉述,她個性開朗、行事風格明快、果決又有效率,對於她涉性騷遭懲處一事感到驚訝。
男員工檢舉分署長性騷擾
據了解,這名女分署長因為常在下午時,常找一名已婚男下屬到辦公室關心工作狀況,下屬原本以為只是單純長官的關心,沒想到後來因公出差或請假不在辦公室時,晚上也會接到分署長來電,最後連妻子都懷疑他和與女主管的關係。
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認定性騷成立
據指出,男員工最後具名檢舉性騷擾,經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後,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
前分署長否認性騷擾 稱案件審理調查中
《知新聞》致電這名被指性騷的前分署長,但她澄清,找男員工到辦公室關心工作狀況「非事實」;至於是否晚上打給男員工,她強調,「這整個案子還在調查當中,它也還在審理當中,這部分的細節,按照規定,它是不能被透露的,如果您有任何新聞的要求,麻煩請向我們的推廣科聯繫。」
農業部證實性騷成立 前分署長遭拔官調職
對此農業部向《知新聞》證實此事並表示,性騷擾申訴發生在去年8月間,農業部接獲檢舉後,立即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規定召開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並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2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後,提報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並決議該性騷擾事件成立,處理過程明快且完全符合相關法令。
農業部指出,調查小組除內聘委員外,也包含外聘專家學者,包括律師及性別領域專家,調查過程對當事人及關係人共進行5次訪談,都給予充分陳述意見機會,依雙方訪談紀錄、書面陳述及其他相關事證綜合考量後,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
農業部也做出懲處,將簡任第11職等的分署長,降調為簡任第10職等非主管職務,為期避免雙方有業務上接觸機會,業務督導指派其他簡任非主管人員處理。
農業部加強性騷擾法令及申訴檢舉專線宣導
農業部表示,為避免本案相關人員於調查過程中有任何身心不適情形,案件處理過程中,同時啟動員工協助方案。另加強性騷擾措施法令及申訴檢舉專線宣導,並運用數位課程及專題講座強化同仁性別意識及性騷擾防治觀念。
遇職場性騷擾怎辦
北市府勞動局曾指出,《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的職場性騷擾有三種狀況,包括「敵意式性騷擾」,在職場上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造成敵意式工作環境;「交換式性騷擾」,在職場上以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工作相關事宜的交換條件;「權勢性騷擾」,在職場上利用權勢或機會,對受自己指揮、監督之人性騷擾。
受僱者或求職者遇到職場性騷擾時,原則應該先向雇主申訴,但如果疑似性騷擾加害者就是最高負責人的時候,可以直接向地方勞動局申訴。
農業部才爆3首長霸凌
農業部近來才遭藍委楊瓊瓔爆料,指收到公務員的陳情信,控訴農業部林保署有3名首長存在霸凌行為,包括指控楊姓處長利用權力調動被害人導致憂鬱致死、遙測署分署長咆哮部屬、摔公文、罰站2小時訓話;還有現任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長,要求同仁配合上班,平日八、九點下班是算早的,遇到上級單位考核,一定要做到半夜二、三點。
對此農業部回應,12/3接獲未具名民眾,陳情林保署分署長疑似霸凌事件,已立即要求林保署,就相關案情進行釐清與調查。
農業部也強調,重視所有同仁的工作情形,對於疑似霸凌事件,絕對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且絕不寬貸,也多次請各級主管人員,對同仁指導均應秉持理性,不應有辱罵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