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撤案」翁曉玲護刪吳斯懷條款 批民進黨再現威權殘影

政治 國會攻防
2024/11/13 12:11
蘇柏銓 文章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國民黨黃復興前黨部主委臧幼俠因赴港參加統戰活動,更被爆出在演唱大陸國歌環節時起立聆聽未迴避,遭國防部依有「吳斯懷條款」之稱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1條裁罰停止5年領受75%月退俸。藍委翁曉玲不滿民進黨大搞「思想犯」,提案修法擬刪除相關規範與罰則,引發黨內外譁然。稍早翁曉玲發出1200字長文,捍衛修法初衷,痛斥民進黨重啟白色恐怖,再現威權殘影,認為起立、致意的禮貌性行為被剝奪退休金,羅織入罪、箝制人民自由,更嗆「我不會撤案,拒絕法西斯式專制」。

翁曉玲稱不會撤刪「吳斯懷條款」。翻攝翁曉玲臉書 zoomin
翁曉玲稱不會撤刪「吳斯懷條款」。翻攝翁曉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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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提修法嚇壞黨內外

翁曉玲因提案刪「吳斯懷條款」遭到黨內外質疑,甚至原先連署的藍委也緊急撤簽,不過她稍早在臉書發出1200字長文,表示不會撤案,更嗆相信有更多人跟她有相同信念,拒絕政治打壓和法西斯式專制,要守護台灣民主自由。

翁曉玲說,凡是參與陸方活動或與陸方人士交流之人民,如有洩漏國家機密和職務上機密之行為,均應嚴懲,類似此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絕不容寬待,目前刑法、國安法規均已明訂相關處罰規定。

翁曉玲嗆民進黨重啟白色恐怖,再現威權殘影。翁曉玲辦公室提供 zoomin
翁曉玲嗆民進黨重啟白色恐怖,再現威權殘影。翁曉玲辦公室提供

重申起立致意是禮貌性行為

但對於退休首長、將領等人士參加陸方活動的行為,不過只是起立、致意等一般禮貌性行為,就被視為是罪大惡極的「妨害國家尊嚴行為」,甚至面臨千萬罰款,還可能被剝奪退休金,撤銷各種獎章、勳章等榮譽,翁曉玲痛批,全不符比例原則,而且嚴重侵害人民表意自由和行為自由。這樣的懲罰性罰則,難道不就是羅織入罪、箝制人民自由的惡法嗎?

翁曉玲說,民進黨似乎要將我們重新推回到箝制言論的深淵。表意自由與思想獨立是民主的基石,不該被公權力無故干涉,更不該因一般形式禮儀上之習慣而蒙受重罰。今天可以因這樣的理由剝奪人民的權利,那麼明天呢?還有什麼樣的「行為」會被納入所謂的「妨害國家尊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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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批惡法寒蟬效應

翁曉玲嗆,這樣的惡法會帶來何等可怕的寒蟬效應?今天他們打壓的是僅僅因為一般禮節而致意的人,明天他們可能就會打壓買淘寶商品、玩大陸線上遊戲例如黑悟空的老百姓,以及生活在大陸的台幹、台胞和學生,因為他們常常會看到五星旗、聽到義勇軍進行曲,最終讓整個台灣回到恐懼統治的陰影下。

爭議起源在哪? 因吳斯懷聽訓修法

前立委吳斯懷2016年尚未擔任立委前,曾與31名退將赴中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週年紀念活動」,並在台下聆聽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演說,並在唱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時站立致敬,引發輿論批評退將赴中聽訓,吳斯懷後來在被提名不分區立委時,更為此公開致歉。

因為吳斯懷事件,後來立法院修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同法91條更明定「損害國家尊嚴行為」樣態指涉「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該條款又被稱為「吳斯懷條款」。

國民黨後來在也在2021年修改《黨公職人員兩岸交流行為準則》,增訂黨公職人員參與兩岸交流活動前「須先報備」,且不得有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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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曉玲 # 吳斯懷條款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