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人事案卡立法院數月! 政院反制:人事審查通過新法再上路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名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卡關在立法院2月餘,行政院30日發函指定任期7月底屆滿的副主委翁柏宗延任,並自8月1日起代理主委職務,引發在野黨砲轟政院破壞憲政運作。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NCC業務範疇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奧運賽事轉播等多項,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指定新法施行日期,希望立法院儘速審議。
立法院7月16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刪除延任條文、限制連任次數,總統府昨天已公告修正版本。
陳世凱今說明,按照該法第16條規定,行政院須就立法院所三讀通過的新法另訂施行日期;為求法定獨立機關能夠正常運行,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即依同法第16條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
拋新法實施前提-人事審查通過
陳表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等業務,例如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廣電事業董監事負責人變更、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離島有線電視費率審議、頻道內容違反兒少保護及公序良俗等職權,皆需NCC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下始能行使。
奧運賽事收看也跟NCC息息相關,陳世凱舉例,奧運間頻道右上角的LOGO識別標誌、奧運轉播頻道申請,以及有線電視或網路寬頻技術故障造成無法收視,NCC會要求業者立即搶修、啟動緊急應變機制,乃至要求業者提出適當的補償措施,以維護民眾視聽的權利。
陳表示,政院一定恪守依法行政的法治國精神,考量從今年5月初起,NCC人事審查案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及院會曾有數次被退回或阻擋的事實,行政院為求NCC所轄業務得以如常運作,將再行指定施行日期;同時也希望立法院能夠儘速審議相關人事審查案,讓NCC得以繼續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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