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不夠用!首張癌症實支實付保單問世   門診也能理賠

財經 保險稅務
2024/11/03 07:45
林巧雁 文章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口服標靶、門診化療或放療的癌症治療不再需要住院,但多數醫療險仍以住院為給付條件,造成病患沉重的醫療負擔,富邦人壽首創將癌症門診實支實付納入保障範圍,針對健保的自費項目,不須住院也納入保障範圍,解決過去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非住院診療」的保障缺口,滿足癌症病友對於高端醫療的需求,享有更好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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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癌症治療自費負擔超過百萬

根據台灣癌症基金會「2023台灣癌症家庭照護負擔大調查」顯示,癌友自費醫療比率達64%,約66%自費藥物負擔在30萬元以上、甚至約25%超過百萬。早期醫療治療以住院醫療為主,近年來新式標靶藥物治療、放射線治療、細胞療法等精準治療,不一定需要住院診療,需自費時,對大多數民眾來說,此花費常成為拖垮家庭經濟的來源之一。

富邦人壽的「愛實在附約」除提供癌症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更特別設計「癌症門診醫療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的給付項目,將門診診療所支出的醫療費用(雜費、診療、手術等)納入保障,保險範圍除列舉項目,也概括「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癌症門診及急診醫療費用」,真正解決「不住院診療」的癌症醫療需求及「住院必要性」的理賠爭議。

保到80歲最高理賠提高至500萬

富邦人壽財務精算處執行副總董采苓表示,「愛實在」附約的設計有兩大創新亮點,第一、專屬癌症實支實付保單,提供高額實支實付,更能補貼癌症治療費用,不同於市售癌症險的定額給付;第二、業界唯一將癌症門診實支實付也納入保障範圍,針對癌症治療,只要超過自負額,並在限額範圍內的醫療支出皆可申請理賠,符合不住院診療的癌症高端醫療保障需求。                     

這張附約是一張癌症醫療費用實支實付保單,投保年齡從0~70歲,1年期非保證續保商品,保障最高到80歲,提供3種計劃別,從基礎版、進階版到高階版,將癌症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保險金,分別提升額度從20萬~40萬元,最高每年理賠額度從300萬到500萬元、且每年重新計算醫療給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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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人壽防癌險門診也納入保障

宏泰人壽表示,常有人認為生病只要有醫療險就足夠,但醫療險有不同類型,主要因應醫療相關的費用支出,理賠給付基於醫療險的商品特色、保單條款規定的不同而有所限制,不一定能夠切合實際需求。特別是目前有些癌症治療在門診即可施行,已不列入部分醫療險的給付項目,病患因此無法獲得理賠。

癌症險保障範圍明確,如果保戶有這方面顧慮或是家族成員有相關病史,即可將癌症險列為保險規劃的優先選項。宏泰人壽防癌險提供11項罹癌醫療保障,包含癌症住院、癌症手術住院、癌症出院療養、癌症門診、癌症放射線或化學治療保險金等理賠給付;也有針對初次罹癌提供即時的、一次性給付保障的保單類型,可簡化理賠申請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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