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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華、國泰投信基金經理人炒股 金管會各重罰120萬元

財經 股市基金
2025/01/14 16:39
林巧雁 文章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金管會今日對國泰投信基金經理人員及復華投信全委投資基金經理人炒股懲處案,兩位經理人利用人頭戶跟單炒股,兩家公司各罰120萬元、給予警告,並解除經理人職務,也不得申請募集海外有價證券、不能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不能申請投資海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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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懲處國泰投信與復華投信炒股。林林攝 zoomin
金管會今懲處國泰投信與復華投信炒股。林林攝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指出,證交所例行查核發現國泰投信基金經理人,任職期間違反個人交易規定,公司內控制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且未能有效督導及查核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事後也未確實進行查證。檢察官調查起訴有明確證據,證期局今天也作出懲處,被解除的經理人3年內不得回任。

檢察官去年8月調查富邦投信與保德信投信炒股,因當時證據明確,去年證期局已做出懲處,富邦兩人違規罰180萬,保德信罰120萬。國泰投信當時違規未明確,因此等檢察官起訴後開罰,復華投信則是新案。裁罰金額最高300萬。

證期局指出,國泰投信前國泰科技生化基金的基金經理人李○○,復華投信前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邱○○,利用職務上知悉消息洩漏予他人,並於基金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兩人跟單炒股標的不同。

證期局表示,國泰投信與復華投信相關業務將受下列限制:

一、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但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

二、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

三、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

四、其他事項:例如申請政府基金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將受影響。

受此裁罰影響,兩家投信無法發行主動式ETF投資海外證券,若募集投資台股ETF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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