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今宣判! 死者父:沒有一天睡過好覺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發生駭人的校園割頸命案,行兇的郭姓乾哥、涉嫌教唆的林姓乾妹先後遭收容、羈押,2人於5月9日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今上午11時將宣判。楊姓少年的父親上周沉痛表示,「每天期盼兒子回來找我,然後又失望」、「沒有一天睡過好覺」。
14至18歲殺人者可減刑
一名法官指出,殺人罪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刑法》第18條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雖然法條規定是「得減」,不是必減,但審判實務上對於少年犯「沒有不減刑的」。
學校走廊亮刀行兇
全案發生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就讀國三的林姓少女到其他班級找朋友聊天,但該班的楊姓男學生認為林女「不是我們班的」,請她離開以免打擾同學們午休,林女不爽跑去找同校的郭姓「乾哥」訴苦。
郭男隨即替「乾妹」出氣,找楊男理論,並在教室外走廊上掏出彈簧刀,朝楊男胸、頸刺10刀,楊男當場濺血,被送醫急救34小時仍死亡。「乾哥」行兇後隨即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涉嫌教唆的「乾妹」則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
乾妹責付回家涉串證
後來警方於今年1月初發現被責付家長管教的林姓乾妹,竟上網發文抱怨「怎麼可以這樣」,並指乾哥很重朋友,「我什麼都不能為你辯解」,林女還涉嫌聯繫凶案目擊同學串證,因此法官今年1月8日改將「乾妹」收容。
少年法庭經過審前調查,認為「乾哥」、「乾妹」涉犯刑度5年以上重罪,且行為時已滿14歲,於3月21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交地檢署偵辦,而不是由少年法庭直接審理。檢方受理偵辦後,隨即向院方聲請羈押禁見「乾哥」、「乾妹」獲准,5月9日依殺人罪起訴2人。
被害楊姓國中生的家屬,日前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北地檢署審酌死者父母突遭逢喪子之痛,頓失精神依靠,受到極大精神痛苦,傷痛難以平復,日前決議補償死者家屬180萬元。
死者父每天期盼兒子回來
由於大法官日前針對死刑釋憲,為未來判死刑條件設下重重關卡,被視為形同廢死,楊姓國中生的父親上周四(26日)透過視訊,在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等人召開的反廢死記者會表達沉痛心聲,楊父質疑大法官、人權團體「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的痛,到現在我們沒有一天睡過好覺,每天期盼我兒子回來找我,然後又失望,這樣的輪迴你們感受過嗎?」
此案引各界關注甚至義憤,先前有民眾花錢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的大型電子看板刊登「乾哥」、「乾妹」照片和姓名,又在新北市五股區民宅樓房外牆掛「人神共憤」看板,後因未向新北市府申請設置看板許可,懸掛者已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