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健保永續!65歲長者免健保費明拚三讀 醫界5大團體強烈反對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立法院明日將審議「老人福利法」修法草案,倘三讀通過,65歲以上綜合所得稅未達20%長者可免繳健保費。不過,醫界五大團體今日(12/26)強烈反對,以免加重70%受薪階級20到65歲工作者的負擔,為健保永續發展,認為應堅守「量能負擔」及「使用者付費」原則。
在野黨團主導的《老人福利法》修法草案,其中22條,針對65歲以上且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的長者,免繳健保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已排入明(12/27)立法院會審議,可能三讀。不過,台灣醫院協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等今日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強烈反對」。
台灣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65 歲以上人口佔比將超過 20%,而此年齡層人口就醫次數多,醫療費用高,醫界五大團體表示,若長者完全免除健保費,實屬不公平,形同加重70%受薪階級20到65歲工作者的負擔。
健保收入高達七成來自青壯年人口繳付的薪資所得,預計至 2070年,勞動人力(15-64 歲青壯年人口)將較現行(2024 年)少了 920 萬人,而 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多了 248 萬人。醫界五大團體強調,為健保永續發展,應堅守「量能負擔」及「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享有醫療的全體民眾均有責任繳納保費。
現行,我國政府對於低收入或經濟困難者,皆已有社會福利補助保費,社會福利補助財源來自於稅收。醫界五大團體表示,倘今再爭取由中央補助 350 億之社福基金,將嚴重排擠其他各行業投資機會,也可能壓縮兒少、婦女、身心障礙者等弱勢群體的福利保障。
醫界五大團體建議,未來財劃法修法時,應納入相關機制,將補助低收入戶長者的部分資源交由各縣市政府分配。地方政府對轄區內高齡者的實際需求有更深入掌握,能更靈活調配資源,確保補助能夠更精準有效地幫助有需要的族群,提升資源使用的效益和公平性。
同時,應訂立具體的排富條款,僅補助低收入戶及真正有經濟困難的長者,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以確保資源用在最需要的族群,例如失智、失能需長期照護的長輩,以及罕病、癌症患者等。
醫界五大團體建請政府在目前醫界各種迫切的困境之下,當前之道,此資源應優先增加我國醫療健康投資,追求健保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