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氣爆惡火奪10命!1.8億善款分配結果曝 4殉職警消各獲千萬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屏東縣明揚公司去年9月22日發生恐怖氣爆案,造成10人不幸罹難、112人輕重傷,將滿週年之際,1.8餘億元善款全數分配完畢,計4名殉職警消每人獲1151餘萬元,罹難6位民眾則每人550餘萬元,餘作為家屬、傷者扶助金、子女教育資助等用途。
屏東縣政府指出,明揚火災爆炸案將屆一週年,社會捐助的1億8843萬2998元善款,全數用於扶助關懷及協助受災者生活重建,經陸續執行後,賸餘款尚有824萬3168元,前天(16日)經第6次救助金專戶委員會議決議,再分配予每名罹難者32萬9800元及重傷者每人29萬6800元、中傷者11萬4200元、輕傷者2萬1100元。專案捐款全數分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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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表示,經統計,4名罹難的消防人員每人獲1151萬1800元,6名罹難民眾每人550萬800元,總計7905萬2000元。警消依重傷、中傷、輕傷等程度,各可獲1141萬1800元、749萬8200元、94萬9100元;受傷民眾則分別可請領394萬800元、167萬7200元、26萬7100元。另加發義肢500萬、義眼38萬等扶助,總計1億7184萬1000元。
此外,發放712萬傷者慰助金,以及罹難者、重傷者的子女共15人教育資助金,共信託785萬870元;法律服務74萬7960元、法律扶助88萬元;心理復原則運用中央經費,未使用到善款。
社會處指出,所有捐款全數分配運用完畢,不足金額6832元則由社會救助金專戶支應,讓社會善心關懷落實於罹難者家庭與傷者。如就本次補發作業有帳戶異動或相關諮詢需求,可洽詢原家戶服務社工員,或電洽縣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電話08-7320415分機5331。
有關明揚案捐款運用與會議紀錄,相關資料皆公告於縣府社會處網頁中「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