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才遭潑漆!這群人今赴司法院抗議 嗆大法官「別當狗腿奴才」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審理國會職權釋憲案,上周五裁准民進黨團、總統、行政院及監察院聲請的暫時處分,裁定上月底施行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相關法條均「暫不適用」,引發爭議,大法官因此成為眾矢之的,抗議常客田山盛國20日下午到司法院前對「憲法法庭」銜牌潑黑墨,還留下幾個黑手印,已遭法辦,今上午又有抗議人士到司法院前,嗆大法官不要當「狗腿奴才」,司法院不敢大意,立即派出法警並請轄區警力支援,20多名警力將抗議民眾擋在馬路對面。
嗆大法官「不要當執政黨的狗」
今早到司法院抗議的包括新黨副秘書長游智斌、藍天行動聯盟主席武之璋等人,他們9時許現身北市重慶南路的司法院門前廣場,但隨即被20多名法警、警察「請」到馬路對面、北一女中圍牆邊的人行道,游智斌等人只好就地開起記者會。
游智斌強調:「大法官要當人民的正義使者,不要當執政黨養的狗,也不要當犬奴、應聲蟲。」
呼籲「藍白硬起來」
此外,游男表示,除了要讓大法官知道台灣真正的民意,也要到立法院呼籲「藍白硬起來」,如果藍白硬不起來,就是在助紂為虐、幫助賴清德強姦台灣多數民意,如果藍白硬不起來,藍白就是中華民國的罪人。
游男等人呼籲藍白凍結司法院預算,廢除有關大法官可以作出暫時處分的《憲法訴訟法》第43條,並建議藍白彈劾總統賴清德。
對於今早的抗議,司法院尚未回應,至於憲法法庭銜牌遭潑漆之事,司法院20日發聲明表示「至感遺憾並予以譴責」,呼籲各界理性表達意見,尊重大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若以毫無根據、捕風捉影的臆測,醜化、詆毀大法官,非但可能間接影響追隨者採取不理性行為,也徒然斲傷終局解決政治紛爭的憲法法庭公信力,不利自由民主憲政健全發展」。
《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可裁定「暫時處分」
《憲法訴訟法》第43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釋憲聲請案時,為避免《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無其他手段可防免損害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對於案件相關爭議、法規範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執行等事項,裁定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作出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調查,暫時處分的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並應附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