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食安危機再起! 北市學校午餐「全面禁用辣椒粉、咖哩粉」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蘇丹紅風暴擴大!濟生公司飛馬牌特調咖哩粉遭檢出禁用的蘇丹色素,恐有致癌危險,已銷售至9縣市。台北市教育局今公告,即日起至114年1月20日,學校午餐禁用辣椒粉、咖哩粉(含咖哩塊)等調味品,後續視衛生單位稽查情形再行評估是否恢復使用,確保孩童食的安心。
台北市教育局今(4日)表示,全面清查學校午餐使用情形,並確認學校午餐使用咖哩粉之供應商與批號,清查結果有極少數學校疑似使用到違規咖哩粉,已立即下架。
教育局今天配合衛生局加強查緝違規咖哩粉,請團膳廠商及學校調整11月份之菜單,禁止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含咖哩塊)等相關調味品,並宣佈擴大學校午餐全面禁用辣椒粉及咖哩粉至113學年度第一學期(114年1月20日)結束,以確保學校午餐食品安全。
教育局強調,已加重午餐契約罰則政策,除現行一般違約記點(小點)累計達50點或重大衛生缺失(大點)累計達20點,終止合約之餘,若廠商違規累計小點點數加大點點數*2達50點,亦可終止合約,降低廠商退場門檻,並提高大點罰款10%,每記1大點開罰新臺幣2,200元,警惕廠商加強自主供餐管理。
教育局也請學校隨時注意食藥署官網首頁設置的「檢出蘇丹色素不合格專區」,依據最新消息公告辦理,避免採購與使用到已揭露「違規業者」相關產品,落實學校午餐自主管理及履約管理,採用國產可溯源標章(示)食材,並不得使用未核准登記用藥及食品添加物,若廠商違反規定,可依契約對廠商進行扣款、罰款或終止合約等,以維護校園師生食的安全。
蘇丹色素具有潛在致癌性
蘇丹色素具有潛在致癌性,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產品含有蘇丹色素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之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依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依違反《食安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規避、妨礙、拒不提供資料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