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惡火奪9命!濃煙飄散15公里 環保局重罰金額出爐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全聯在台中大肚新建冷凍生鮮倉儲廠房,上個月19日發生大火,1800多坪4層廠房瞬間濃煙密佈,釀成9人死亡慘劇,台中市府環保局指出,此次大火致使大量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並隨風向擴散至台中市大肚區及彰化市、花壇鄉、秀水鄉等地區,最遠影響到溪湖鎮,擴散範圍達15公里之遠,造成當地及下風處瀰漫濃厚黑煙及燃燒異味,今天(7日)以造成重大空污為由,裁處施工廠商最高罰鍰500萬元。
根據環境部空氣網動態資料顯示,全聯大火當天細懸浮微粒污染隨風向往南擴散,嚴重影響下風處空品,實屬情節重大污染案件,認定包商已構成《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要件,環保局已通知承包商陳述意見,如陳述未具正當理由,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規定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最高罰鍰新台幣500萬元。
台中市勞動檢查處表示,全聯火災事故已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對事業單位處分最高罰鍰30萬元,後續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以釐清相關法律責任;截至目前事業單位尚未向勞檢處提出復工申請,勞檢處也尚未同意復工,職災事故仍在偵辦中,勞檢處將持續配合相關調查,並視調查結果及任何新事證,依法進一步處分。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本案工程未設有適當的安全維護、防範危險及火災預防設備,導致火災發生並危及公共安全,已依照《建築法》第58條及第89條規定,對承造人及監造人各處以新台幣9萬元的最高罰鍰,並勒令停工;另工安事件涉及承、監造人未依《建築法》、《營造業法》及《建築師法》落實施工管理及監造責任,都發局已依規分別移送營造業及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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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指出,業者若申請復工,須先依規洽請都發局指定的第三方公正專業公會,進行包含安全鑑定和改善方案等事項的施工諮詢後,才能報都發局申請改善和復工;經施工諮詢及現場改善後,須經承造人及及專任工程人員會同監造人簽認改善成果確已安全無虞,並經都發局委託第三方公正專業公會進行現場複查,確認安全防護措施已依改善方案完成改善,且現場安全無虞後,都發局才同意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