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霸凌通報平台」明上線! 具名申訴限1個月結案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輕生案,燒出各部會霸凌風暴,「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明天將正式上線,通報需「具名認證」,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因為匿名很難掌握事發時間和具體資訊,強調政院一定會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政院要求要求權責機關被通報後,3天內將處理情形回報人事總處,由人事總處追蹤列管,並限期1個月結案。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今在院會報告「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事宜,李惠芝於院會記者會轉述,院長卓榮泰提出四點指示,明天通報平台上線之後,第一、透過流程縝密規劃,務必要保護當事人隱私,否則會造成二度傷害;第二,各部會一定要據實調查,說明清楚,絕不能讓外界感受到官官相護,也不能打擊無辜。
第三,要速查、速決,不能拖延;第四,平台機制需要取得社會公信力,不要讓參與調查的外部人員形象受到傷害。
卓榮泰希望公部門妥善處理職場霸凌事件,改變官場文化,也改善人民對行政團隊的印象,中央跟地方政府要做好,才有資格要求民間一起來做好。
卓並喊話公務同仁,該通報平台會一直存在,希望讓所有同仁都了解,受到傷害的人有一個保護機制,權利能受到保障,也希望大家在努力建設國家的道路上,可以繼續前進。
記者會上,人事總處說明,「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是在各機關既有的申訴管道之外,再多加一個多元的申訴途徑,同仁利用此平台進行申訴,人總會進行列管;各機關循管道內申訴案件,也必須回報至此通報平台,由人總進行統一的關口作業。
關於通報後作業流程,人事總處表示,原則上,3天內各機關必須回報個案初步受理情形,並於1個月內回報調查結果;必要時,調查結果最多只能再延1個月。受理通的對象,包含各部會、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務員通通都可使用。
李慧芝補充,霸凌通報平台通報者需要「具名認證」,因為匿名很難掌握事發時間和具體資訊,但政院會保護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