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業登記制提前11月底上路 監管趨嚴兩家業者退出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虛擬資產業將從現有洗錢防制法遵聲明,改採登記制,VASP登記制原定12月底上路,金管會今日宣布提前至11月底上路。沒有完成洗防聲明的業者,必須立即向金管會申請登記,獲得登記核准才能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否則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兩家業者相繼退出台灣市場
由於台灣對虛擬資產規定趨嚴,未來財政部還要加強查核虛擬貨幣課稅,今年已有兩家業者宣布退出,Rybit 8月23日終止散戶服務,國際交易平台WOO X(WOO X Global)19日也公告29日將結束台灣服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研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VASP登記辦法)草案,另配合修正「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VASP洗防辦法)。目前已完成洗防聲明的26家VASP業者,可以適用過渡條款,在明年3月底完成申請登記即可。
26家業者適用過渡期
金管會表示,「VASP登記辦法」草案與「VASP洗防辦法」皆已完成預告,可提前於11月底正式發布。VASP登記制分兩大部分,一是已完成洗錢防制聲明的26家VASP業者,可以適用「過渡條款」,明年3月31日前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登記,最晚於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最終登記即可。
第二是針對26家以外、沒有完成洗錢防制聲明的VASP業者,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表示,11月底新制公布後開始適用登記制,不得適用過渡期。現在業者沒有取得洗防聲明本來就無法從事虛擬資產服務,只是過去沒有刑責,登記制實施後,未登記者將面臨刑責。
有犯罪記錄不得擔任負責人
金管會新規也訂定虛擬資產業負責人或實質受益人消極資格條件,有一定犯罪紀錄但尚未執行,或執行完畢後尚未逾1定年限者,或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等,均不得擔任虛擬資產負責人或實質受益人。
此外,明定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每年製作風險評估報告函報金管會,須評估洗錢及資恐風險等,範圍包括客戶國家及地區,產品及服務、交易及支付管道等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