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貪少將A軍中洗衣機!跨海運到台南給老婆用 判囚6年8月將坐牢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陸軍金防部前少將參謀長林承家(原名林帝志),2017年在職時侵占軍中一台要價7990元的全新大同洗衣機,命部屬跨海寄回台南家中給太太用,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判刑6年8月定讞。
少將A洗衣機醜聞 在軍中傳開
判決指出,林承家於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4日間,擔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有權責核定部隊的行政及採購等業務,金防部為了改善彈藥連的官兵生活設施,購買10台「大同洗衣機10.5KG」,每台價格7990元,其中1台洗衣機原本放在參謀辦公室內,但林承家2018年1月指示駕駛兵將這台洗衣機託運寄送到他的台南住所,由妻子簽收。
這件事後來在在金防部內部傳開,林承家為遮掩犯行,將現金8000元交給駕駛兵,指示駕駛兵去金門的大同電器門市,購買1台相同型號洗衣機運回金防部,並叮囑不能讓部隊人員發現,並將這台洗衣機放在營區庫房。
後來林承家又偷偷將他侵占的洗衣機從台南運回金門,寄放在友人的公務所,但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於2020年10月在工務所查扣到這台洗衣機,並將貪少將林承家移送檢方偵辦貪污罪嫌,法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判刑6年8月定讞。
還貪6瓶高粱酒 遭監察院彈劾
此外,監察院去年10月彈劾林承家,羅列他的諸多誇張行徑,林男除了侵占洗衣機,還趁官士兵在餐廳舉辦慶生餐會時,宴請自己的民間友人來吃飯,由部隊伙食費支付餐費;有次金防部設宴接待國防部軍醫局人員,用公費購買一箱高粱酒,林承家竟先扣留6瓶,搬到他的辦公室內;另外,軍中舉辦父親節餐會,林男事前以「試菜」名義,邀同袍去餐廳爽吃,試菜費用由部隊伙食費支付。
監察院痛批林承家身為國軍高階將領,應為官兵表率,卻利用職務權限,侵占公有財物、挪用單位經費及物品,他浮報帳目及公器私用等行為,斲喪國軍整體形象,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罪責,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國軍人員廉政倫理須知》等規定,因此將林男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