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被打到顱內出血!出院又遭媽男友針刺、餵毒慘死 惡男竟輕判17年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男子陳威嘉2020年多次凌虐女友的3歲女兒,用鐵尺、木板毆打,甚至拿針刺大腿、眼部纏繞膠帶,餵女童施用三級毒品FM2,女童遭虐4月慘死,陳男找蔡姓友人將女童遺體搬到南投山區埋屍,但蔡男受不了良心譴責,向警方自白,陳男殘忍犯行才曝光。最高法院維持更三審見解,認為陳男已道歉也願意賠償家屬,因此依傷害兒童致死、使未成年施用毒品罪判陳男17年10月徒刑定讞。
虐打女童害住院 出院繼續下毒手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0年2月間,利用和女友的3歲女兒獨處機會,痛毆女童,導致女童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臉部、胸前多處受傷,住院近2周才出院。
但女童出院後,陳男並未停手,又以竹筷、針和膠帶做成尖狀物,戳刺女童大腿,又因懷疑女童說謊,拿木板狂毆,又在女童眼部受傷後,拿膠帶纏繞她的頭部和眼睛,或持鐵尺和鞋拔敲打她的手腳及臀部等處,甚至要她以「趴拱橋」的方式罰站。
2020年5到6月間,陳男又因不滿女童吵鬧、尿床,2度餵食三級毒品FM2,導致女童於6月7日窒息身亡。
謊稱女童溺水亡
女童死亡後,陳男先向女友謊稱女童溺水,聯手女友和蔡姓友人將女童以棉被包裹,搬到叔叔家的衣櫃藏屍,後來因蔡姓友人入獄,陳男和女友擔心屍臭味太重,又將女童搬到南投名間鄉的樹下埋屍。蔡姓友人在獄中受不了良心譴責,寫信向警方供出此事,全案才曝光,女童屍體被檢警挖出當天,恰巧是她4歲冥誕。
遺棄屍體部分,陳男已先被法院判刑1年10月、陳男女友和蔡男也被判1年2月定讞。
至於陳男殺害女童部分,法院一審依殺害兒童罪判他無期徒刑,二審則改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對未成年施用毒品罪改判15年5月。
案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更審,高中高分院更三審審酌他始終否認凌虐、餵毒,且還向警方謊稱女童死於溺水,故意誤導檢警偵辦方向,態度難認良好,但審酌他沒有殺人犯意,且已向女童家屬道歉,並於民事訴訟承諾會依家屬請求金額賠償,更三審今年7月依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判他17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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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致死案例
虐童案層出不窮,新北市男子莊嘉億2017年間,以鐵棍虐打邱姓女同居人的4歲女兒,導致女童腿骨斷裂、穿腿而出而慘死,一審依殺人罪判他死刑,但高院二審審酌他曾當庭落淚向家屬道歉,有教化可能性,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北市一名劉姓女子2016年和男友同居,卻對男友與前女友生下的3歲男童施虐,拿長柄刷在廁所痛毆、導致男童跌倒撞地亡,後來又被查出男童的4歲姊姊也被她凌虐,劉女因此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半、傷害罪判2年8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