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集體竄改罰單!21警交保 偵查隊長羈押禁見將停職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警察集體貪污案,今年九月指揮廉政署中調組,兵分多路帶回12名警員、9名證人,發現警員涉嫌接受委託,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紅單」,顯有偽造文書及對價關係,認李姓巡佐涉嫌重大,聲押禁見獲准,檢方昨天(10日)二度搜索9個分局,帶回23警,其中包括曾任事發派出所的金姓偵查隊長,訊後認偵查隊長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市警局將依規予以停職,其餘21警諭知5到12萬元交保,1警請回。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9月4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等12人,涉嫌從2020至2023年期間,涉製單違法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詢謝姓警員等9名證人到案。
檢方表示,經檢察官吳昇峰漏夜複訊後,認李姓巡佐涉犯《刑法》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李男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另外10人以3萬至20萬元交保,1名警員請回。
隨著案情擴大延燒,台中地檢署昨天發動二度搜索,前往台中市第一、第五、第六、霧峰、豐原、大甲、太平及新竹、高雄等分局搜索,帶回時任西屯派出所長、現任台中市某分局偵查隊的金姓隊長等共23名官警,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金姓偵查隊長涉嫌重大,今天(1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下午5點半左右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其餘21名警員諭知5到12萬元交保,另1警員請回。
台中市警局表示,2024年9月4日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本局督察室及相關單位偵辦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員警等人於2019至2023年期間疑涉製單違法案,經後續比對、分析後發現另有警員涉案,今日續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本局督察室及相關單位,搜索本局13名警員及通知7名警員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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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強調,涉案警員之前係於西屯派出所任職期間涉及本案,因職務調動而調任至目前所屬單位服務,並非多個單位同時涉及本案,本案市警局自清自檢發現後陳報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並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市警局重申,警紀是警察命脈,中市警局本於「自檢自查、警紀警辦」原則,主動積極查處,全力配合後續調查偵辦,絕不護短,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展現維持警紀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