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北國小前校長裝監視器、公審害代理師輕生 監院提出糾正

政治 黨政要聞
2024/07/01 19:52
法亞 文章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嘉義市嘉北國小趙姓校長2021年未經家長及陳姓代理教師同意,逕自在陳師班上裝設監視器,陳師抗議未果選擇辭職,然辭職日被潘公審,其後又遭網路輿論霸凌,2021年9月遂選擇絕路。監察委員葉大華調查指出,趙前校長涉「權力濫用」,嘉義市府卻未依規定懲處究責,甚讓潘參與他校校長遴選,核有違失,監察院已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嘉北國小。

監院列出嘉義市府多項缺失,通過糾正嘉市府及嘉北國小。林林攝
監院列出嘉義市府多項缺失,通過糾正嘉市府及嘉北國小。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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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代理教師2021年9月到嘉北國小任教,某個周末到校加班,發現潘姓校長找廠商到班上加裝監視器,陳抗議此舉侵害學童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建議至少要通知家長,但潘以「班上有個學生的家長會告老師」為由堅持安裝,讓陳萌生辭意。

葉大華表示,據嘉義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報告,趙前校長逕自於陳師教室內裝設監視器,已逾越維護校園安全的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之比例原則,並涉及侵害教師專業自主及學生隱私。

監院調查報告提到,趙前校長召開臨時教師晨會,要求陳師說明離職原因,並要同仁質問該離職原因,公然指責陳師經營班務作為「形同公審」;該晨會將私人離職理由攤開在眾人面前檢視,確有使陳師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

報告並指出,趙前校長在媒體發表不實言論,指稱有「學生遭剪髮事件卻未獲陳師處理」,惟查「學生遭剪髮事件,時間發生在裝設監視器之後」,曲解事實,致後續衍生網路霸凌及陳師自戕,足證趙前校長未善待同仁,其威權領導風格及爭議言論,與民主校園理念不符,言、行均有不當。

葉大華表示,職場霸凌調查小組認定趙前校長有「權力濫用」的行政責任,然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卻以「校長辭職負起行政責任」為由,不再另予懲處,也未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規定的懲處方式,妥適追究責任,甚至讓其參與他校校長遴選,相關究責顯未符比例原則。

據職場霸凌事件處理規定,霸凌事件相關情事之相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葉指出,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卻提供「嘉北國小代理教師辭職案說明報告」初稿供被檢舉的趙前校長參閱、修改,另有4個不同版本之初步調查結果說明報告在外流傳,致外界爭議不斷,嘉義市政府未釐清該府教育處林前處長等相關公務人員責任,亦未研議將洩密情事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核有違失。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葉大華所提之調查報告,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嘉北國小,並促請嘉義市政府參照新訂之不適任校長處理辦法,重新檢討議處趙前校長違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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