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私房」溫泉偷拍削百萬!主嫌全認罪求保 法官准30萬元交保「不得外出」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北投「皇池溫泉浴膳館」今年3月發生多對情侶泡湯遭偷拍,影片甚至流入色情論壇「創意私房」販售,主嫌綽號「GOGO哥」的林姓男子靠偷拍片,獲利113萬元。檢方依法起訴,並痛批手段令人不齒,建請法官重判。士林地方法院提訊在押中的林男,林男坦承犯行,法官裁定林男30萬元交保,並命其不得外出。
林男組成偷拍集團,於2021年至2024間,在北市各處將偷拍器材藏匿在傘面挖洞的長柄雨傘內,或手持經過改裝具有針孔攝影機的行動電話,隨機挑選被害女子,尾隨偷拍裙底,甚至侵入皇池等溫泉場館或露天風呂,以手機竊錄消費者全裸泡湯,甚至情侶性愛影像,並在通訊軟體頻道或論壇等管道販售。
此外,對於林男偷拍影像販售犯罪所得、虛擬貨幣,檢方換算約為113萬餘元,檢方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及手機、運動相機等偷拍器材,遏止再犯。
士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因在押中的林男羈押期限將屆滿,今天開庭訊問,林男當庭聲請具保停押。法院考量林男坦承全部犯行,審酌事證內容後,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另外,為確保其不得再犯、逃亡,命其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並同時施以電子監控。
中央社報導,法界人士認為,刑事強制處分內容彈性,不得外出的處分條件比較少見,若法官基於被告偷拍再犯風險高,除命其不得外出外,也可命其不得使用手機等錄像設備,防止再有人受害。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依刑法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無故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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