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一文看懂台灣大為何拒繳回超額頻譜 可能遭受哪些處罰?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依規定要於今年6月30日歸還超額頻頻譜,但台灣大至今日還未履行。NCC昨作出開罰決議,處以30萬元怠金。外界好奇,為何台灣大遲不歸還超額頻譜?3C達人電腦王阿達指出,台灣大的頻譜是真金白銀買的,如果不作為就繳回,可能遭股東告背信,且跟罰金相比,頻段貴出許多。《知新聞》整理事件始末,帶讀者進一步了解後續會如何發展。
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依規定於今年6月30日歸還超額頻譜,但台灣大至今日還未履行。NCC昨作出開罰決議,處以30萬元怠金。若屆期未改,最高將可開罰500萬元罰鍰。台灣大則無奈表示,「對於NCC無法體憮業者在網路整併執行上的高度困難,罔顧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深感遺憾」。
台灣大超額頻寬懶人包
據了解,NCC去年初以附加附款方式許可兩大電信合併案,並要求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譜超標10MHz與遠傳電信在28GHz超過100MHz,必須在2024年6月底前改正完畢,遠傳已將超標頻寬繳回,台灣大先前2度申請延長附款履行期限,分別於5月15日和6月27日被NCC駁回。
因繳回超標頻譜期限已屆,NCC表示由於目前同業間無人跟台灣大交換或轉讓頻譜,意味台灣大只剩無償繳回頻譜。數發部表示,迄今尚未收到台灣大哥大的頻譜繳回申請,後續跟NCC保持密切合作,確保NCC合併處分附款能落實。
而NCC表示確定台灣大在7月1日起仍有使用超額頻寬,在委員會討論後向台灣大開罰。
台灣大為何不繳回頻譜?
台灣大先前對外表示,認為NCC於頻譜附款規定有悖《行政程序法》,已於去年3月17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訟進入「準備程序庭」階段,近期取得進展。也因行政訴訟尚未有定案,為維持用戶網路服務品質及股東權益,台灣大實難以在6月底前繳回頻譜。
電腦王阿達指出,由於台灣大預計需繳回的頻譜為900MHz 5MHz*2,是原來台灣之星用戶主要使用的頻譜。雖然台灣大已於今年四月起讓台灣之星用戶可以申請換卡不換約方式轉成台灣大哥大門號,但仍有近20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尚未移轉,將影響其收訊權益。
另外,台灣大認為所持有的超額頻譜剩餘的價值還有7億多元,即使被NCC重罰500萬元以及每次最高開罰30萬元怠金,只要行政訴訟能夠獲勝,爭取到由數發部有價徵收,繳罰款到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似乎較划算。
台灣大不繳回超標頻譜將面臨哪些處罰?
至於台灣大不歸還超額頻譜,可能面臨哪些處罰?電腦王阿達指出,因台灣大已經未能在6月30日前履行超標頻譜繳回,將違反《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行政執行法》第30條、《電信管理法》第75條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將面臨以下處罰:
A.《行政執行法》第30條:可連續要求業者改善,每次處以30萬元以下怠金。
B.《電信管理法》第75條相關規定:若台灣大在7月1日後繼續發射違法頻率,最高將處以500萬元台幣的罰緩。
C.《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若違法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最嚴重將被廢止頻率核配之全部或一部。不過該法的主管機關為數發部,數位部目前表示將與NCC就附款未履行後續應辦理事宜,密切進行協調。
整體而言,針對台灣大遲不繳回超標頻譜,NCC最多可依照電信管理法第75條開罰500萬元及依行政執行法,連續處以每次最高開罰30萬元怠金,至於數發部祭出廢止頻率核配之措施機率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