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9/1起改名!比照流感僅通報重症 病人權益不影響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本土第六波新冠疫情再過一週正式宣佈脫離流行期,疾病管制署今日(8/20)也宣布,9月1日起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比照流感改名為「新冠併發重症」,未來醫療院所僅需通報新冠重症和死亡個案,但是改名和調整通報定義不影響公費抗病毒藥物開立條件,病人權益不受影響。
疾管署統計,上週(8/13-8/19)新增274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一週(8/6-8/12)新增347例下降21%,低於流行閾值;另上週新增45例本土死亡病例,較前一週新增57例下降21%,無年輕死亡個案。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指出,新冠上週就診2.6萬人次,較前一週下降22%,連6周下降且創12周以來最低,預計再一周可正式宣佈本土第六波新冠疫情脫離流行期。
考量多元監測方式已能有效掌握COVID-19疫情,為降低醫院通報負荷,羅一鈞表示,經諮詢專家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將自今年9月1日起修改名稱為「新冠併發重症」、比照流感通報方式,通報時效由「72小時」調整為「1週內」。
未來通報新冠病例定義,調整臨床條件為「發燒(≧ 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 日(含)內出現肺炎或其他併發症,因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自今年9月1日生效;公費抗病毒藥物開立條件不變,不影響民眾權益。
羅一鈞表示,依照現行通報新冠併發中重症的定義,疫情高峰期,醫院每週通報將近一千例,調整為「新冠併發重症」後,通報量估計是現在5-10%,可以大幅減少醫療院所通報量,通報時效放寬後,逢年過節或週末就不需要醫院感控人員特別加班通報。
羅一鈞強調,新冠肺炎監測方式不只是看重症通報數,主要看輕症和住院趨勢來決定何時拉警報和何時脫離流行期。
依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四週變異株監測統計,本土及境外病例檢出皆以KP.3各占36%及27%為多,高於KP.2(23%)、LB.1(22%)和JN.1(10%),將持續監測疫情變化及變異株流行趨勢。
★歷史資料:
2020年1月15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24小時內通報
2022年3月20日修改通報條件(輕症免通報、中重症才須通報)
2022年5月1日指揮中心解編,改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2022年5月31日通報時限放寬為7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