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車禍|交部擬加重「無照猴」罰則 罰鍰上限變3.6萬、致人死終身禁考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近期無照事故頻傳,如10/19內湖15歲高職生撞進臭豆腐店釀3死、10/27台中18歲男開BMW撞死行人逃逸,交通部擬修法,加重「無照駕駛罰則」,駕駛人、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另外,汽車所有人吊扣牌照也將從1個月提高至3個月,五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五年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另外,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
交通部長陳世凱說,大家對無照駕駛,深惡痛絕,今會說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雖然去年已經提高過至24000元,但似乎對無照駕駛嚇阻作用效果不夠好,所以這次希望再加重,提高至36000元;另外,提高吊扣牌照時間,如1個月提高至3個月,有些人會在吊扣完牌照後車子領回繼續使用假車牌繼續開,所以針對車輛部分,未來要求當場一致保管場,等吊扣期滿才能領回。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表示,去年6/30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1條修正加重罰鍰,此前無照駕駛開罰是的6000至12000元,6/30以後,上限12000元加重到24000元。
林福山說明修法重點,交通部進行檢討,有2個方向,一、加重罰則上,駕駛人(比照危險黧駛)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五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為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五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五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
車輛部分,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
林福山表示,交通部近期就會提出邀請,包含法務部、內政部、教育部跟相關地方政府大家共同開會,研商執行細節,後循程序,希望11月底送行政院審查,核轉立法院做審議。
陳世凱強調,修法也適用「機車」無照駕駛,等於汽車、機車都是加重,以過往案例,依請節來看,機車罰則上不會像汽車這麼高;林福山強調,未來調高後,區間為6000至36000元之間,就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裁罰基準,至於機車如果致人重傷或死亡會不會罰到36000元,這是有可能的,會納入統一裁罰基準一併做檢討。
二、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部分,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部分,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