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派出所長被爆偷吃遭拔官!小三驚覺成小四還遭元配恐嚇 怒PO網公審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一名已婚陳姓派出所長,與C姓女子發展婚外情,兩人交往頭一年C女得知竟是小四身分,今年一月兩人分手,卻遭所長太太簡訊威脅,氣得C女上網貼文寫下477個字陳述始末,希望警界能正視此事。瑞芳警分局表示,已依規定予以該員記過2次,並提報教育輔導及調整非主管職務。
遊戲認識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
據了解,一名C姓女子透過臉書《瑞芳大小事》社群,寫下477個字陳述她與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猴硐派出所陳姓所長不正常交往始末。
C女指,她與陳所長遊戲認識,對方一直以與太太相處不睦想找感情慰藉為由,從2020年1月21日和她開始交往,直到今年1月結束。
交往頭一年發現自己是小四
C女指控,陳所長多次利用休假,瞞著太太跟她約會,沒想到交往頭一年,就發現陳所長已劈腿另一名女生,兩人交往二、三年,推算時間竟與她交往時間重疊八、九個月,陳男還對她說「那是酒店妹,只有肉體關係」。
分手反遭所長妻簡訊恐嚇
C女稱,被家人發現她與所長不正當交往,她陷入痛苦、身心煎熬,C女提出分手,要求所長須告知家人與她不正當交往,所長不從將她封鎖,經C女主動聯絡所長太太,告知所長交往對象不只她一人,反被所長太太多次簡訊威脅「不介意花錢消災,要讓我們紅」。
氣得她只好將兩人交往始末,訴諸臉書社群,希望如此不公不義之事,警界能正視,不該有官官相護包庇行為,以避免更多女生受害。
所長調非主官職務記過兩次
對此,瑞芳警分局回應,今年1月14日接獲該名女子檢舉,迅速調查屬實。秉公處理,依規定懲處、列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絕不護短,已於16日陳報警察局在案。
瑞芳分局指出,該員因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當感情交往處理要點」,依規定予以記過2次,並提報教育輔導及調整非主管職務。
瑞芳警分局重申,警察人員應恪守紀律,秉持廉潔自律原則,對於任何違反警紀之行為,皆將秉持公正立場嚴格處理,絕不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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