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將開放僑外生當房務員 月底上路!薪資門檻最低3萬元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旅宿業頻喊缺工,勞動部今(6)日預告修法,要開放專科畢業的副學士以上學歷僑外生,以中階技術工作,從事旅宿業房務、接待、餐廳外場等工作。官員表示,未來僑外生以此模式從事旅宿業,初聘薪資至少3萬元,續聘薪資至少3.3萬元,此政策預估8月底正式上路。
現行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有「評點制」及「中階技術工作」兩種主要管道,評點制是審查學歷、薪資、工作經驗等8項,每一項分別有不同等級的對應點數,點數合計達70點就能在台工作。
「中階技術工作」則是僑外生取得我國專科畢業的副學士以上學位後,符合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其中之一的條件,且依據首次聘僱或第二次申請聘僱不同,達到每月經常性薪資3萬元獲3.3萬元,即可留台工作。假如每月薪資達3.5萬元,則不需要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等條件。
目前僑外生從事旅宿業,僅限於經營管理類別,像是規劃工作、主管職務等,但因旅宿業頻喊缺工,勞動部6月時宣布,將開放副學士以上的僑外生,以中階技術工作方式,從事旅宿業房務、訂房、接待、清潔或餐廳外場的工作。
勞動部今天正式預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讓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此一修正上路後,就可讓僑外生用中階技術工作,從事旅宿業房務、訂房、清潔或餐廳外場等,包含民宿、觀光旅館等,只要登記為旅宿業,都可以據此聘僱僑外生。
至於僑外生以中階技術工作從事旅宿業的薪資標準,蘇裕國表示,明天會預告修改「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明訂薪資門檻為初聘3萬元,到期再續聘為3.3萬元。
他也提到,開放僑外生以中階技術工作從事旅宿業,預計8月底完成法制作業後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