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有新事證?消防局長駁斥 欣中天然氣回應了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案,發生至今將近2個月,隨著消防局與警方調查報告陸續出爐,確認為瓦斯氣爆釀災,針對有媒體指稱氣爆案出現瓦斯主管線總開關未關閉的「新事證」,《知新聞》求證欣中天然氣,業者表示,全案由檢警調查釐清,不便對外說明;台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則駁斥,所有調查報告已經交到地檢署,「哪有什麼新事證」。

火調報告上月28日出爐
台中市消防局在上個月28日調查報告出爐對外表示,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案,消防局火災調查人員在檢察官指揮下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入現場勘察共13次、累積近百位調查人次,在12樓搜到多樣關鍵證物,其中包括煙蒂、電線、瓦斯管、圓盤切割器等,已完成鑑定書,判定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將送地檢署進一步釐清。

消防局指出,由於氣爆後因現場受爆炸衝擊波影響,導致原本格局遭破壞,相關配置之物品、管線變形位移嚴重,增加勘察困難度。除現有調查人員全力投入外,並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成立氣爆鑑定會,並至現場實地勘察,委員會一致通過,同意氣爆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
針對外傳新光三越中港店11、12樓進行改裝施工時,瓦斯總開關未關閉,台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今表示,欣中天然瓦斯接獲業者施工申請,將瓦斯計費錶拆除、瓦斯管線填塞起來,就完成作業流程。

孫福佑指出,瓦斯公管進入幹管,幹管部分就須由用戶自行管理,他舉例,住家瓦斯開關欣中會幫你關嗎?當然是要自己關,駁斥出現新事證說法。欣中瓦斯副總陳鴻嘉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氣爆原因由檢警調查釐清,現階段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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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消防局表示,氣爆現場12樓原本設有瓦斯防漏等消防設備,但案發後卻發現消防設備被關閉,為錯誤施工標準作業程序,因此先前消防局長孫福佑到市議會報告就提到,因新光三越11、12樓的瓦斯以及火災感知器遭關閉,依違反《消防法》開罰業者新台幣60萬元。
據了解,新光三越瓦斯主管線由地面架設到高樓層,有需要使用瓦斯的樓層,會再增設支幹線,若有施工需求,再將施工樓層瓦斯計量拆除並做好管線封塞作業,一旦關閉總開關,其他未施工樓層將無法使用瓦斯,因此瓦斯主管線不可能關閉,不過究竟施工的12樓為何會瓦斯外洩,才是檢警須釐清的重點。

台中地檢署表示,依據全案蒐證所得證據資料,對於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之案關人員包含業者、廠商、施工單位等進行全面調查、釐清,並非只針對特定身分、廠商,亦不侷限於特定、單一疏失行為進行究責,對於究責對象及範圍,尚待偵查終結始能全盤認定,請外界切勿過度臆測。

中檢表示,截至昨天(8日)為止,檢察官會同專案小組進入現場勘查9次,複訊人數累計證人50名(64人次),均以證人身分傳訊。對於日前收到台中市消防局陳送火調報告,專案小組已即時進行研究、分析 ,並持續進行各項偵查作為,對於可能涉及刑責之人研析犯罪嫌疑、適時轉列被告,後續將依偵查計畫排程進行傳訊調查,儘速還原事實全貌、釐清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