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逼車狂魔「嚇哭嬰孩」!貼車尾閃燈鳴喇叭 國道警曝最慘下場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在雪隧開車竟遇到逼車狂魔!有駕駛人昨(8日)天載著嬰兒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卻遭後方車輛進逼、不斷按喇叭及閃遠光燈。當事人出示事發影片,證明自己不是龜速車,後車的惡劣行徑,引發輿論撻伐。國道警表示,若科技執法有拍到違規,會依規定製單舉發,呼籲原PO檢舉,最重可處3萬6000元罰鍰。
一名女網友昨晚在「宜蘭知識+」臉書社團發文表示,雪山隧道往宜蘭方向出現逼車狂魔,後方車輛瘋狂閃遠光燈,車距幾乎碰「屁股」(車尾),「狂按聲音好聽的喇叭」。
原PO出示行車紀錄器還原,當時她們的車速約時速80公里至90公里,前方也有車無法再加快車速,從進雪隧就被逼(車)直到出了雪隧,實在很危險,車上還有嬰兒被嚇到大哭,雖有立刻報警,但警方請她們7天內上傳影片檢舉。
鐵證曝光後,引發輿論撻伐,「嚇死人了,靠的這麼近,萬一前方有狀況要煞車,後車一定撞上來」、「前面有車還這樣逼,很過分,一定要去檢舉」、「這種愛逼車的沒資格學人開車,有看過連汽車都對摩托車都貼著逼的」、「裡面有科技執法,它應該會收到很多張政府的愛心卡片」,還有目擊者作證「我在那台車後面,真的有病」。
中央社報導,國道第九公路警察大隊今天證實,昨天晚間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第一時間告知民眾隧道內科技執法設備若有拍攝到後車違規,會依規定製單舉發,並請報案人可在7天內將影片資料上傳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檢舉專區,另建議報案人為保護自身安全,可先至避車彎等待,等對方離開後再行駛。
「惡意逼車行為不僅危及當事人安全,也對隧道內其他駕駛人造成潛在危害及威脅」,國道九隊指出,目前尚未收到報案人檢舉影片,一旦收到相關檢舉案件,會立即展開調查,從行車紀錄器畫面判斷,後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罰條例》第33條「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分別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若遇龜速車,後車提醒有規範
若路上真的遇到龜速車該怎麼提醒對方,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2條以及101條來說,按喇叭必須以單響為原則,每次不得超過半秒鐘,且不得超過三次;如果是閃大燈的話,只能變換燈光一次。
違者最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記違規點數,還要接受道路安全講習。